生活日報6月9日訊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睂τ谶@句童謠,絕大多數司機或許都聽過。然而,面對路口的黃燈,不少司機卻不是等一等,而是加速沖過去。6月9日,歷下交警通報今年以來市區(qū)致死交通事故,事故民警分析案情時表示,發(fā)生在市區(qū)的15起死亡交通事故中,搶黃燈引發(fā)奪命車禍的案例十分典型,該引起濟南180萬機動車駕駛人的足夠重視。
搶黃燈引發(fā)奪命車禍
今年4月22日,周三。上午9點23分,工業(yè)南路與七里河路路口交通一如既往的繁忙。自東往西方向的車流,趁著綠燈趕緊通過路口。9點23分48秒,改造后的工業(yè)南路倒計時信號燈開始綠燈倒計時。9,8,7,6……9點23分58秒,黃燈亮起。就在這之前的瞬間,一輛出租車從四車道上快速越過停止線,行駛到路口區(qū)域內。就在黃燈亮起后,同一車道上,一輛黑色轎車緊跟著出租車越過停止線,同樣進入到路口區(qū)域。
這輛黑色轎車車速極快,進入路口區(qū)域后急速變道,從四車道一次性變到了一車道,瞬間超越了出租車。而就在黑色轎車加速變道超車的時候,一名男子騎著二輪電動自行車,眼看路口車輛已經少了很多,便從路口北口闖紅燈,騎著車由北往南準備穿過路口。監(jiān)控視頻顯示,這輛出租車發(fā)現闖紅燈的電動車之后,立即采取剎車措施躲避。而變道超車的黑色轎車,由于行駛在出租車的左側,司機被遮擋視線之后,并未發(fā)現闖紅燈的電動車。于是,在9點24分03秒,這輛試圖加速駛過路口的轎車,便與疾馳的電動車瞬間發(fā)生撞擊。
“嗤……”刺耳的輪胎與地面摩擦聲過后,緊接著便是“砰”一聲巨響。隨之,轎車剎車,電動車連人帶車瞬間被撞飛出去,隨即電動車騎行者后腦勺著地,不省人事。轎車駕駛人驚魂未定,打開車門,悲劇已無法逆轉。
很多司機都曾搶黃燈
“現場很慘!睔v下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中隊長侯本銳說,由于被撞的電動車騎行者顱腦受損嚴重,經120醫(yī)護人員現場診斷,事發(fā)當場便已身亡。在分析這起事故時,民警一一梳理了雙方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轎車駕駛人存在超速、路口超車、未按信號燈通行的行為,電動車駕駛人未按信號燈通行。民警分析認為,如果雙方駕駛人有一方違法行為能夠中止,這起奪命事故便不會發(fā)生。
“騎電動車的是‘肉包鐵’,一旦出事就是大事!睔v下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崔明堯表示,歷下區(qū)每天都要接到近百起事故報警,其中40多起需要民警到現場出警,其中涉及傷人的事故有10多起。今年1到5月份,歷下區(qū)因為交通事故骨折的有240多人,其中涉及電動車的占了多數。這起事故中如果電動車騎行者遵守信號燈秩序,那么事故便不會發(fā)生。
而相比闖紅燈的電動車來說,搶黃燈的轎車則更應該引起駕駛人的注意。根據統(tǒng)計,目前,濟南市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已達180萬,機動車數量160萬輛左右。幾乎每個駕駛人都曾有過搶黃燈的經歷!敖痪瘜τ趽岦S燈行為雖然不處罰,但并不意味著沒有隱患!贝廾鲌蛘f,搶黃燈的交通陋習,很多司機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特別是到了夏天,好多司機因為難耐高溫急于趕路。
而搶黃燈時,必然要加速駛過路口,此時恰恰是事故風險最高的時候,一旦有行人或者電動車、摩托車搶行,事故在所難免。而因為搶黃燈時速度都很快,所以一旦出事便是惡性事故。
搶黃燈雖不處罰卻最易出大事故
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123號令開始實施。對于“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處罰標準由原來的扣3分、罰款200元提高到扣6分、罰款200元。新規(guī)一出,公眾對于闖紅燈規(guī)定沒有異議,但與此同時,社會各界把討論的焦點放在了“搶黃燈是否該處罰”上。各地公安部門步調并不一致,部分地方甚至開出了罰單,認定“搶黃燈”跟“闖紅燈”的處罰標準相同。
“黃燈的作用主要有兩個,一是為綠燈和紅燈之間創(chuàng)造一個緩沖期,第二個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利用這段時間清空路口,為接下來的異向車輛行駛騰出空間!惫膊吭诨貞浾撡|疑時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xù)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xù)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不過由于“闖黃燈”扣6分實施以來備受爭議,公安部交管局于2013年1月6日表示,已專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對“搶黃燈”不處罰的這一政策,至今沒有變更。
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沖。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規(guī)定,是因為近年來在黃燈時區(qū)內發(fā)生了不少交通事故。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識,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燈的黃燈變成了“加速預告燈”!皳屢幻,毀一生!睋岦S燈也許節(jié)省了幾秒甚至是一秒,但可能就會發(fā)生車毀人亡的慘痛事故。雖然不予處罰,但公安部依然提醒駕駛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駕車通過路口時一定要遵守交通信號,保持安全間距,不闖紅燈,不搶黃燈。
特別提醒
路口最奪命切忌闖紅燈
1月5日凌晨4點14分,歷山路與濼源大街路口,一輛由東往西從和平路過來的轎車,在夜色之下停在路口的綠燈時段。不過,當綠燈已經倒計時后,該車突然起步,加速駛入路口。不過,幾秒鐘之后,這輛轎車便徑直沖著濼源大街東口中央護欄的信號燈桿撞了過去。在劇烈的撞擊之下,信號燈桿和這輛轎車均被撞毀。經調查,該車司機當晚連喝三場,從飯店聚餐后到KTV唱歌,唱完歌之后又到地攤吃夜宵,屬于嚴重醉駕。
記者從歷下交警大隊獲悉,今年1月到5月,歷下轄區(qū)共發(fā)生15起死亡交通事故。除了濼源大街這起醉駕自傷事故之外,其余都是涉及雙方的事故。而在這些事故中,發(fā)生在路口的占到了三分之二。
“路口的情況最復雜!睔v下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副中隊長鄧家驥稱,十字路口多方交通參與者會集,一旦有人不遵守信號燈規(guī)則,便會引發(fā)交通安全隱患。其實按照交通文明的要求,過路口汽車應該主動減速、讓行,而不是你爭我搶急著過路口。而不少電動車、自行車駕駛人以及部分行人,以為“汽車不敢撞我,我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便闖紅燈過路口!捌鋵,好多時候不是敢不敢的問題,而是能不能避開的問題!贝廾鲌蚍治,不論是機動車還是二輪車、行人,誰都不想發(fā)生事故,但事故發(fā)生的背后,卻折射出交通安全意識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