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徐德波
責任編輯:劉進
大眾網(wǎng)·海報新聞記者 周琛 通訊員 祝建設 王秋媛 鄭珂 菏澤報道
酒后騎行摩托車發(fā)生事故,致使后座人員死亡,如何定責?近日,菏澤牡丹區(qū)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案情回顧
2020年11月7日23時,甲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與前方同方向乙某無證醉酒后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二輪摩托車乘車人丙某死亡、乙某受傷及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jīng)交警部門責任劃分認定,確定甲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丙某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
乙某辯稱,在案發(fā)前死者明知其已喝酒并知情車輛較小無法承載人行駛還強行上車,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其行為符合好意同乘的性質(zhì)及特征,應當適用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法庭應當在本案中減輕其賠償責任。
裁判要點
本案系發(fā)生于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侵權之訴,爭議焦點在于被告乙某承擔的責任比例應如何劃分。
被告甲某與乙某對案涉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均存在過錯,其中甲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甲某與乙某以70%:30%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為宜。但受害人丙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明知被告乙某醉酒的情形下,仍然搭乘其車輛致自身受害,屬于乙某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因此被告乙某對原告超出交強險部分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損失以承擔20%的賠償責任為宜。
故法院最終按照上述責任劃分比例判決被告甲某投保的保險公司、乙某分別賠償丙某相應損失。
法官提醒
C1駕駛證的準駕車型不包括摩托車,如果市民有C1駕照,想要駕駛摩托車,就必須持有D證、E證或者F證三者之一,并駕駛對應的摩托車型,一旦駕駛與C1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在性質(zhì)上就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此外,摩托車亦是機動車,醉酒后駕駛摩托車,同樣構成危險駕駛罪,并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從重處罰情形。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公民,應堅決拒絕乘坐酒后駕駛的機動車車輛,避免發(fā)生意外風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ㄒ唬C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
第十三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以下簡稱商業(yè)三者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guī)定,確定賠償責任。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yōu)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