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日前決定,由省發(fā)改委組織實施的“權限內企業(yè)投資項目核準”需提交的“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等5項中介服務項目,不再納入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調整后,山東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由原來的116項壓減為36項。未列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王鎮(zhèn)富 張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