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wǎng)9月23日訊(YMG記者 史崇胤 通訊員 曹杰 王建 蔣楠)昨日,記者從煙臺交警部門獲悉,有一名司機竟然在一個月內(nèi)兩次酒駕被查,這名司機最終被拘留20天。
在南郊某處租地種菜賣菜的劉某,在今年8月份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被煙臺交警三大隊處理過一次。當時劉某行駛至港城西大街,被正在查緝酒駕行動的煙臺交警三大隊執(zhí)勤交警查獲,劉某因為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等違法行為,被罰款1750元。
可是劉某舊習難改,9月22日中午14時,劉某中午自己在家獨自喝了1瓶啤酒后,想起自己黃務立交橋南面的果蔬批發(fā)市場里還有部分蔬菜沒有賣完。劉某也不顧自己喝了一瓶啤酒,起身駕駛著自己的三輪摩托車從家里開往市場。結(jié)果在港城西大街黃務醫(yī)院附近,被煙臺交警三大隊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
劉某因為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以及二次酒駕等違法行為,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處以20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