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近4000元購買了一部蘋果5S手機,沒想到竟然不是新機。消費者懷疑手機是二手貨,要求商家退貨被拒,在工商部門的調(diào)解下,支付折舊費后終于退貨成功。
據(jù)了解,11月初大學(xué)生小孫在章丘市芙蓉街一手機大賣場,以3999元的價格購得蘋果5S手機一部,購買時店家承諾手機為全新原裝、原封、未激活。但小孫在使用5天后,一次偶然的機會,從蘋果官網(wǎng)查得該手機已于2014年10月12日被激活。
隨即,小孫返回手機賣場,要求店家退貨,但店家以商品無質(zhì)量問題為由拒絕退貨。無奈之下,小孫尋求工商部門給予幫助。經(jīng)過工商人員的多次溝通調(diào)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店家同意退貨,基于消費者已使用該手機七日,該手機已無法按照全新機器再次銷售,消費者按照每日總貨款5‰的標準向商家支付140元的折舊費用。(記者 王帥 通訊員 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