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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成果展示
假冒品真假難辨
大眾網菏澤·海報新聞3月15日訊(記者 徐德波)“本來想買‘SUPOR’,卻買到了‘SUDOR’。”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有過同樣的經歷。近年來,知識產權侵權案逐漸成為“重災區(qū)”,日前,記者從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18年,知識產權結案286件,有效加強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提高了相關經營者知識產權意識,營造了良好的知識產權司法環(huán)境。
2018年審結知識產權案286件,積極開展普法宣傳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三庭主要負責知識產權侵權案的審判工作,民事審判庭第三庭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市中院知識產權結案286件,調解撤訴221件,調撇率72.27%。
“目前,在菏澤,小商品經營者是涉及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比較多的,容易成為被告,很多侵權商品,從外觀上和真品幾乎一模一樣,很難分清是不是仿冒品,購買時消費者一定要仔細辨別。”該負責人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在繁忙的審判工作同時,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們還積極深入走訪菏澤本土重點保護企業(yè),調研知識產權保護司法需求,走進知識產權侵權案件高發(fā)的小商品經營者聚集地開展普法宣傳,通過設立咨詢臺、散發(fā)傳單、入戶宣講、侵權商品比對等形式宣傳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guī),科學引導市場自律提高相關經營者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
公正高效審理侵權案,營造良好司法保護環(huán)境
菏澤中院審結的一起家電經營部知識產權侵權案,家電經營部銷售的假冒產品,侵害了“蘇泊爾”商標權,涉案產品外包裝前后左右及頂部均表有與“蘇泊爾”高度相識標識,此外,外包裝標有的“蘇泊爾電器有限公司”并不存在,并且沒有使用說明書、保修卡,屬于三無產品。
據被告人辯稱,涉案產品系業(yè)務員推銷放到該加點經營部代賣,并不知道該產品是假冒的。但被告經營的家電經營部確實對該假冒產品進行了銷售,誤導消費者,侵占原告市場份額,侵權情節(jié)較為嚴重。最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的家電經營部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在判決生效十日內并原告經濟損失15000元。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了解到,2018年,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充分履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職責,公正高效審理了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訴菏澤多家商超、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訴菏澤多家小商品經營者、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訴菏澤多家手機經銷商商標侵權等系列案件,為菏澤市經濟社會文化發(fā)展營造了良好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