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菏澤10月21日訊(通訊員 王群 孟久皓 見習記者 聶冬梅)2013年12月,鄆城縣破獲了一起特大綁架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踩點”三個多月后,綁架了一名女性及其9歲的兒子,并向其家人索要500萬元現(xiàn)金。近日,菏澤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四被告人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據(jù)悉,這是菏澤十余年來涉案贖金最大的綁架案。
犯罪預備:巧遇“有錢人”
2012年春天,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受害人薛某經(jīng)營的公司內(nèi)安裝消防管道期間,發(fā)現(xiàn)薛某開著一輛凱迪拉克,就感覺他很有錢。2013年,王某又在大街上碰巧遇見了開凱迪拉克的薛某,就留下了印象。
2013年9月,王某和吳某、黃某等人在鄆城一賓館相聚時,感覺身上都正缺錢,王某就提議從薛某身上弄幾個錢花。
據(jù)介紹,為了順利實施綁架,王某四人在薛某家附近進行了三個多月的踩點、跟蹤,逐漸掌握了受害人一家的生活軌跡。得知受害女主人每天開車接孩子放學的時間后,四人感覺“下手”的時機已經(jīng)成熟。
犯罪實施:四人入室用棉被包裹母子搶車逃離
2013年23日17時許,受害人張某接放學的兒子回到家,兒子開始寫作業(yè)。因家里的房門如不特別鎖死,在外面就能打開,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四人便攜帶膠帶、尖刀等作案工具竄至受害人家中。
隨后,四名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手段將張某及其兒子用膠帶封嘴、捆綁、并用棉被包裹后,綁架到張某的現(xiàn)代轎車上,開車逃離現(xiàn)場。
隨即,四人兵分兩路:一路由王某某、吳某負責看管人質;另一路由黃某、王某駕駛受害人的現(xiàn)代轎車前往嘉祥一處停車場,并負責電話聯(lián)系薛某,令其三日內(nèi)準備500萬元現(xiàn)金贖人,并威脅如報警將殺害人質。
警方介入 :7小時解救人質
當日17時40分許,鄆城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并抽調精干警力立即投入案件偵查工作。
通過調取監(jiān)控錄像,根據(jù)車輛行走路線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和藏身地點。24時許,專案組民警立即展開抓捕工作。
抓捕中,喪心病狂的綁匪負隅頑抗,駕駛作案車輛猛烈碰撞辦案車輛。辦案民警緊追不舍,綁匪起步駕車逃離一百米處被辦案民警所駕駛的車輛夾擊逼停。綁匪自知窮途末路,再次心懷僥幸趁著夜色棄車逃竄。此時車內(nèi)的兩名人質被安全解救,六名民警負傷,三輛警車被撞變形。
莊嚴審判:四被告人受到法律嚴懲
鄆城法院一審認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手持兇器采用暴力手段,入戶劫取公民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之規(guī)定,分別判處四被告人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后,四被告人以量刑過重提起上訴。
近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等待他們的將是自由的剝奪與漫長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