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日上午,公交隧道巴士團島車隊接到乘客李先生打來的熱線電話稱,11月6日晚,他乘坐21路公交車時,一名女乘客攜帶寵物狗上車被勸阻后,追到公交總站投訴司機。李先生擔(dān)心司機遭誣陷,便打來這個電話來幫司機作證。
據(jù)當(dāng)事司機胡彩霞回憶,當(dāng)晚10時許,她駕車行駛到華陽路車站時,一名女子提著狗籠要上車。胡彩霞看到里面有一只小狗,勸阻了這名女子不要上車。車載監(jiān)控顯示,女子徑直坐到前方座位上,還把狗籠放在旁邊座位上。胡彩霞多次勸說該乘客下車,可她稱就是要坐這趟車,胡彩霞只好打110報警。“過了不到5分鐘,她就從前門下車了。 ”胡彩霞稱。
晚10時20分許,胡彩霞駕車回到團島總站,突然發(fā)現(xiàn)這名女子沖了過來!八f我在車上罵她,還要投訴我!焙氏挤Q。“攜帶寵物不能乘坐公共汽車,這是有關(guān)部門頒布的乘車規(guī)定。 ”團島車隊黨支部書記張利青稱,駕駛員只是履行了自身職責(zé),言語和行為沒有任何不當(dāng)。(記者 劉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