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在黃島工作的男子薛某不但酒后駕車,而且還挪用朋友的號牌,結(jié)果前天被民警查獲。薛某見事不好,竟然掏出紅包直往民警手里塞,被民警拒絕。昨天,薛某因酒后駕車、挪用其他車輛號牌,駕駛證被記24分,被罰款3000元。
6月13日晚上,黃島交警大隊在靈山灣路與瑯琊臺路路口進行酒后駕駛集中整治。當(dāng)晚9時許,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紅色福克斯轎車固封螺絲有異樣,便示意司機薛某停車接受檢查。
當(dāng)民警讓薛某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時,他在駕駛室內(nèi)摸索半天才勉強掏出了駕駛證,稱這是借朋友的車,行駛證找不著。民警讓薛某下車接受詢問,薛某磨蹭了半天才下來,此時,民警聞到他身上有酒味,便對他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jié)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61mg/100ml,為酒后駕車。
與此同時,民警對這輛車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該車號牌上的固封有人為改動過的痕跡。經(jīng)民警查詢,這個號牌應(yīng)為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所有,而這輛車為紅色?怂罐I車,有非法挪用他人號牌的嫌疑。薛某眼看瞞不過去了,不得不交代了實情。原來,薛某是外地人,怕在黃島開車不方便,為躲避電子違法抓拍,便偷偷卸了朋友的號牌來用。
民警當(dāng)即告知薛某,因他酒后駕駛機動車及涉嫌非法挪用他人號牌,要將他的駕駛證及轎車暫扣。薛某聞聽此言,立即向民警求情,見民警不為所動,他從錢包里拿出一個紅包要塞給民警,說道:“端午節(jié)快到了,這點錢給交警同志買點煙抽!”執(zhí)勤民警當(dāng)即制止了薛某的賄賂行為,并對其進行嚴厲批評。 (記者 趙玉勛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