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崗社區(qū)居委會張貼的簡陋提示招牌。
8日,市民王先生停放在濱河南路的轎車,被黃崗社區(qū)居委會工作人員以“此處屬村集體用地、禁止停車”為由上鎖。該居委會工作人員要求小王交300元的罰款,然后為其開鎖。
濱河南路停車被鎖民警調解才開走車
小王告訴記者,8日上午,自己去小清河附近游玩,將車停放在了濱河南路北新橋附近。一個小時后,小王開車時卻發(fā)現(xiàn):車的左前輪被鎖上了一把黃色的車輪鎖,“附近沒有收費停車的標識牌,即便收費,也不至于鎖車吧”。經詢問,小王得知,自己的車是被黃崗社區(qū)居委會治安辦公室鎖上的。隨后,小王便找到200米遠的黃崗社區(qū)治安辦公室,要求工作人員為其開鎖!皩Ψ礁艺f此處禁止停車,違規(guī)停車必須交300塊錢的罰款!毙⊥跽f。
“我停車時,并沒有工作人員來提醒,附近也沒有禁止停車的標識牌啊!毙⊥醴Q,自己本以為只需交上所欠停車費便可就此了事,卻沒想到居委會工作人員獅子大開口!八麄兪遣皇怯幸鉃橹慷腋鱾態(tài)度強硬,一個勁兒地說,不交錢就不開鎖!睙o奈之下,小王撥打了110。最后在藥山派出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小王才得以把車開走,“沒交罰款,民警要求他們開鎖時,那伙人非常不情愿!
收錢人稱路歸村里罰款通過村民投票
9日,記者來到濱河南路北新橋一帶。在小王車被鎖的位置—— —北新橋往西200米處,記者并未發(fā)現(xiàn)任何“停車罰款”的醒目標識語。沿著濱河南路往東走,在72路公交車“田黃路西口”公交站牌處,記者終于發(fā)現(xiàn)在路邊一棵小樹上掛著一塊“禁止停車、違者罰款”的紙牌,落款為“居治!!熬又伪!北闶屈S崗社區(qū)治安辦公室,其位于該紙牌的馬路對面。對于鎖車一事,黃崗社區(qū)治安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稱:該路段屬于黃崗村自主管理,“因車位有限,我們小區(qū)附近的路段都禁止外來車輛停放,違者罰款300元”。
對于是否有權罰款,該工作人員稱:該處土地屬于集體土地,“外來車輛停放,占用我們的土地,我們有權對其收費罰款”。此外,該工作人員表示:罰款一事已通過黃崗村民集體投票,“我們依據(jù)是《農村組織法》,我們會給被罰款人開票,罰款也上交村委會”。
據(jù)悉,黃崗社區(qū)居委會屬于濟南市天橋區(qū)藥山街道辦事處管轄。對于鎖車收費一事,藥山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黃崗社區(qū)居委會屬于舊村改造,雖有“居委會”之名但卻是村民自治的模式,“黃崗居委會的干部都是由黃崗村民自選,各項事務也都由村民自治,辦事處對其有指導權但并沒有直接管理權,這件事還是需要與該村村委會協(xié)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