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記者從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了解到,為遏制當前互聯網上“謠言漫天”態(tài)勢,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統(tǒng)一部署,我市警方從去年開展了集中打擊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共查處涉網違法犯罪嫌疑人76人,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網絡催生“漫天謠言”,一年76人“栽了”
據煙臺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副支隊長潘國華介紹:近年來,廣大網民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網絡反腐”、“微博反腐”,確實對于反腐倡廉工作發(fā)揮了一定積極作用。但也有部分網民打著監(jiān)督、舉報的名義,捏造事實、散布謠言攻擊黨委政府或機關工作人員,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這當中有的屬于敵對勢力、邪教組織所為,有的屬于為謀取私利,有的甚至只是為了一時的“好玩”、“博眼球”,而去刻意捏造信息制造謠言。這些行為無疑給當事人造成了很大的身心傷害。對此,我市公安機關依托紀委,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有關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并將2014年定為“打擊網絡違法行為”活動年,全年共查處涉網違法犯罪嫌疑人76人,有效凈化了煙臺的網絡環(huán)境。
利用網絡犯罪增多,不法分子借機牟利
據了解,近年來,我市發(fā)生的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日漸增多,特別是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進行違法信息發(fā)布,惡意炒作的違法犯罪現象比較突出。主要有:散布謠言的,非法集會的,非法組織的,侮辱誹謗的,邪教活動的,非法講經的,煽動民族仇恨的,煽動抗拒法律實施的,顛覆國家政權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非法網絡公關,利用信息網絡為工具的其他違法犯罪(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
這當中又以散布謠言、侮辱誹謗、敲詐勒索最為常見,有人在信息網絡上捏造事實惡意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有人利用社會敏感熱點問題,借題發(fā)揮,炮制謠言,誤導民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甚至引發(fā)了群體性事件;有人以在信息網絡上發(fā)布、刪除負面信息相要挾,索取被害人或者被害單位財物,聚斂錢財。有的人在短期內就通過此種敲詐勒索方式非法獲利數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