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12月10日新媒體專電 近日,山東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長張洪亮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涉案行賄的40多人均受到嚴肅處理。
淄博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張洪亮案件是淄博市紀委、市檢察院有史以來查辦的“職務級別最高、涉案數額最大”的一起領導干部“大案、要案”,性質嚴重,情節(jié)惡劣。
大到價值上百萬元的房產,小到面值數百元的購物卡,只要有人送張洪亮就敢收。調查發(fā)現,他有4輛汽車,其中2輛系直接受賄所得,另外2輛分別由市教育局公款和企業(yè)老板購買,他的家人長期占用;有房產13處、名人字畫488幅,多為不當所得。
張洪亮不僅對行賄來者不拒,還主動索賄。在所得的864萬余元賄款中,索賄達166萬多元。某房地產開發(fā)商在給其減免幾十萬元房款后,他仍不滿足,又向這個開發(fā)商索要了一套房產。有一次,有個行賄人向他行賄,他掂了掂裝錢的信封,不屑地扔回給當事人,說:“你再添兩個錢,送給別人吧!”
聽說司法機關開始著手查處教育系統(tǒng)案件,張洪亮慌了神,趕緊給某行賄人退贓。退贓時,他還就“退多少”的問題,與行賄人斤斤計較,其“視財如命”可見一斑。
張洪亮的妻子、女兒伙同張洪亮收受賄賂達255萬余元,占張洪亮受賄案值近1/3.
他的妻子借他的職權幫助別人安排工作,為房地產商和教學儀器供應商等謀取利益,伙同張洪亮收受和索要汽車、房產、現金等賄賂235萬多元。最后,妻子因犯受賄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他的女兒慫恿張洪亮指派市教育局所屬學校采購請托人所售教學設備,主動索賄40萬元。最終也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他的妻妹長期幫助張洪亮夫婦保管、經營、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并利用贓款炒房、放貸獲利。其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偽證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他的妻弟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偽證罪被開除黨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000元。
他的妻兄借負責開發(fā)市教育局房產項目之機,從中獲利60萬元。因犯偽證罪被開除黨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調查發(fā)現,張洪亮利用單位財務、專項資金、賬外資金等管理職權,公然侵吞、挪用國有資金。他親自或安排所屬人員讓某圖書發(fā)行有限公司,用本應付給市教育局的圖書發(fā)行費,支付其女兒在北京的房租、裝修、購買電器等費用64萬余元;分7次安排財務人員將淄博師專賬外資金中的260萬余元,轉至其妻女和親屬名下,非法據為己有;分兩次將市教育局1000萬元公款,借給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用于經營活動,從中謀取個人私利。
淄博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辦案人員介紹,此案共給予25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18人被警示誡勉、責令糾錯處理,涉案行賄人均受到嚴肅處理。
“過去,我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只要配合案件調查交待了有關問題,對行賄人就不再處罰了,沒想到處罰這么嚴厲。以后我再也不行賄了”.一名涉案人員在懺悔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