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青島1月5日訊(記者 周衍鵬) 青島市殯葬管理所(殯儀館)兩任原所長在職期間,伙同其他員工成立7家空殼公司為殯儀館進貨。幾人通過空殼公司抬高貨價,并先后將所得的1400余萬元資金私分。日前,青島市南區(qū)法院分別判處丁炳山、高建國兩人4年和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遠赴浙江溫嶺成立皮包公司
青島市殯儀館系青島市民政局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2001年11月,時任所長高建國、副所長丁炳山召集計劃財務科科長王良等有關中層干部開會。會后幾人指派會計季蓉到浙江省溫嶺市,與當?shù)毓┴浬虦貛X市某石雕有限公司毛某某聯(lián)系,先后注冊成立了溫嶺市海興工藝品廠、溫嶺市藝德工藝品廠等七家空殼企業(yè)(以下簡稱溫嶺公司)。同時高、丁等人通知各供貨廠商,今后有關購銷業(yè)務須同溫嶺公司結算。
由此,青島市殯儀館采購的骨灰盒、墓碑等殯葬用具均由溫嶺公司加價后再轉銷。
據(jù)了解,2015年4月市南區(qū)法院以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一審判處會計季蓉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
以福利補貼名義三次私分國資
通過以上方式,自2001年11月至2006年6月,青島市殯儀館共套取國有資金2300余萬元。后經(jīng)高建國、丁炳山、王良等人研究決定,其中780余萬元以分紅、福利等名目,多次發(fā)放給單位全體職工。其中,高建國分得20萬余元,丁炳山分得17萬余元,王良分得11萬余元,周和平分得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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