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在東營買的車險,可就因為當時買車險時候沒有注意保險合同規(guī)定,如果和保險公司發(fā)生糾紛只能去青島仲裁委員會,看來要得到賠付只能去青島了!鄙綎|省東營市市民周先生說。這是怎么回事呢?
周先生是東營本地人,2014年其為新購置的轎車在某保險公司東營支公司處投保交強險及商業(yè)險,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某保險公司并未就爭議解決方式對周先生沒有進行特別說明,2015年3月周先生的愛車出險,雙方發(fā)生糾紛,經(jīng)過了長時間的談判無效,周先生來到東營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但東營仲裁委員會在審查周先生與某保險公司東營支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是否能夠立案時發(fā)現(xiàn),周先生與某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這樣?xùn)|營仲裁委員會就沒有管轄權(quán),所以只能告知周先生向有管轄權(quán)的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后無奈的周先生只能去青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了。仲裁委的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給您的愛車購買保險時,認真閱讀每一項保險條款,盡量減少理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