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的假文件
柯偉為了詐騙而租賃的辦公場所
水母網(wǎng)4月17日訊(YMG記者 姜春康 通訊員 徐忠 孫世建 攝影報道)記者昨日從蓬萊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了解到,一名七旬老翁詐騙150萬元被批準逮捕。現(xiàn)該案已移送檢察部門審查起訴。
七旬翁以國防工程為幌子詐騙
2014年11月5日,蓬萊經偵大隊接到安徽省合肥市受害人王某鵬報警稱:經朋友介紹與湖北籍柯某利在蓬萊市簽訂了“G511國防海防基地”填海土石方工程合同,從柯某利擔任負責人的北京某建筑有限公司煙臺第一工程處(以下簡稱:煙臺第一工程處)轉包2000萬方土石方工程,每方單價52元,并交了40萬元工程保證金,但工程一直沒有開工。
經調查,柯某利利用相同手段共詐騙150余萬元,民警迅速將其捉拿歸案。犯罪嫌疑人柯某利,男,1945年生,漢族,小學肄業(yè),湖北人。
民警介紹,合同詐騙案偵辦的難點就是非法占有主觀故意的認定。犯罪嫌疑人柯某利到案后,雖經多次審訊,但其一直堅稱自己并不知道G511國防海防基地填海土石方工程是虛假的,辯稱其是從湖南某建筑公司轉包了該工程的5000萬方,并繳納了一定的轉包費用。
在審訊沒有取得根本突破的情況下,辦案民警立刻向北京某建筑有限公司調查,該公司并沒有提供相關資料并授權柯某利成立煙臺第一工程處,柯某利在工商局注冊成立北京某建筑有限公司煙臺第一工程處所提供的資料均系偽造。之后,又向蓬萊市相關部門調查,該G511國防海防基地填海土石方工程并未在蓬萊市取得備案。
“零口供”難掩指鹿為馬騙局
民警介紹,柯某利既不能提供該G511工程施工圖紙,亦不能講明該工程具體位置,只是向受害人講工程位于蓬萊至龍口之間的海邊。每個受害人來到蓬萊,他帶著受害人到蓬萊西海邊一施工工地,騙稱該G511工程已經破土施工,而實際上所察看的工地與G511工程毫無干系,搞“指鹿為馬”游戲。同時,民警發(fā)現(xiàn),收取工程保證金是為了保證施工單位能夠按時履約施工,而柯某利收取150余萬元保證金后,全部用于個人花銷和償還個人債務。
民警進一步發(fā)現(xiàn),煙臺第一工程處會計程某、柯某利朋友李某見G511工程遲遲不能動工,曾勸柯某利到政府相關部門落實該G511工程的真實性,柯某利對此置若罔聞,采取“放任”態(tài)度?履忱┓Q其從湖南某建筑公司轉包了該工程的5000萬方,但實際上柯某利已對外轉包工程達2萬余方,大有將“轉包”進行到底的趨勢。
于是,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況下,辦案人員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在部分客觀事實及其所收取的保證金的去向上下功夫,以完整、縝密的證據(jù)鏈來證實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故意。
2014年11月6日,柯某利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批準逮捕,現(xiàn)該案已移送檢察部門審查起訴。
民警解析合同詐騙案作案特點
追贓困難
嫌疑人將受害者的工程保證金、投資款、好處費等騙到手后,大肆進行消費、購買車輛、房產或其它物品,待嫌疑人被抓獲歸案時,所騙的贓款、贓物已揮霍一空。
掩飾性強
柯某利合同詐騙案中,柯某利成立煙臺第一工程處,花巨資承包某豪華酒店的整個一層作為辦公地點,設立經理室、財務部、施工部等部門,并高薪聘請有施工資質證書人員,給人一種正規(guī)公司的假象。張某、邵某虛構國防部工程的合同詐騙中,嫌疑人承包整幢辦公樓并進行豪華裝修,部門齊全,員工數(shù)量達30余人,并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政治思想教育。最后案發(fā),內部員工都不相信自己加入的是一個詐騙團伙。
暴利心切
柯某利詐騙案中受害者,年齡多在40歲左右,平均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卻被一位小學未畢業(yè)的七旬老翁所騙,看似好笑,卻真實發(fā)生了。該類詐騙都承諾工程量多,單價高,工期短,讓受害人意識到短期即可獲得暴利,于是便慷慨解囊,交納保證金?履忱贤p騙案中,受害人少則交五六萬元保證金,多則交了60萬元。張某、邵某虛構國防部工程的合同詐騙中,一受害人一次性交了500萬元保證金。
虛構誘人工程
該類犯罪利用的“工程”都是虛假的,極為誘惑人心。從辦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虛構國防海防工程、碼頭建港填海工程、飛機場土石方等龐大工程,并鼓吹項目多么難得,使受害人感覺機不可失,陷入騙局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