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日)開始,《山東省供熱條例》正式施行。近日,山東省物價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價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為新供熱條例價格管理的具體細則。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提出調整基本熱價比例,并要求確定居民用戶熱量收費上限。
山東省物價局《通知》中明確提出,調整基本熱價比例。各地制定的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的基本熱價不得超過全部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熱價的30%。目前,濟南市居民住宅基本熱價為每平方米10.68元,是全部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熱價的40%,高于《通知》所要求的30%標準。業(yè)內人士稱:“照此計算,基本熱價應低于每平方米8.01元。為此,我市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熱計量收費標準,以適應該要求!
此外,《通知》還確定居民用戶熱量收費上限。設區(qū)的市、縣(市)供熱計量整體改造完成前,居民用戶按用熱量收費數(shù)額超過按供熱面積收費數(shù)額的,超過部分收費上限由設區(qū)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未出臺具體標準的,供熱企業(yè)按照用熱量收費數(shù)額不得超過按面積收費數(shù)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