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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中院少審庭“三心”工作法促和諧

2014-04-24 14:52:00 作者:楚錦錦 王群 于莉  來源:大眾網(wǎng)菏澤頻道
近年來,菏澤中院少審判庭充分利用菏澤市心理協(xié)會、人民陪審員等資源,運用心理學方面的知識,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形成心理學家、教育學家和司法機關、社區(qū)等各種社會資源一條龍作用,把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貫穿、滲透、體現(xiàn)在涉少刑事、民商事審判和社區(qū)矯正、預防犯罪等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消除當事人心理失衡、心理失調(diào)、心理障礙等心理問題,引導未成年人和社區(qū)矯正對象樹立心理健康理念,促進心理和諧與社會和諧。

      大眾網(wǎng)菏澤4月24日訊(見習記者 楚錦錦 通訊員 王群 于莉)近年來,菏澤中院少審判庭充分利用菏澤市心理協(xié)會、人民陪審員等資源,運用心理學方面的知識,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形成心理學家、教育學家和司法機關、社區(qū)等各種社會資源一條龍作用,把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貫穿、滲透、體現(xiàn)在涉少刑事、民商事審判和社區(qū)矯正、預防犯罪等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消除當事人心理失衡、心理失調(diào)、心理障礙等心理問題,引導未成年人和社區(qū)矯正對象樹立心理健康理念,促進心理和諧與社會和諧。

     

      “誠心相幫”。對未成年犯開展“心理矯正”。庭前查清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心理癥結(jié)和心理現(xiàn)狀,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人格和心理測試,制作診斷報告,建立幫教檔案;庭中由具有心理學專業(yè)知識的人民陪審員或特邀陪審員對具有情緒型、攻擊型等一定情緒的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輔導、心理健康教育;判后由心理學家、法官、社區(qū)干部、社區(qū)矯正志愿者對心理健康存在障礙,對自己未來人生之路缺乏規(guī)劃或絕望的少年犯談心,開展心理咨詢、心理疏導,切實解決他們的“心病”,幫助他們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避免其重新犯罪。

     

      “用心助審”。在涉少民商事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撫養(yǎng)、探視、繼承等婚姻家庭案件中,推行“心理緩和法”和“矛盾疏導法”,即法官以平易近人的方法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努力創(chuàng)造一種融洽和諧的氣氛,消除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將心理疏導貫穿在整個調(diào)解過程中,徹底化解家庭矛盾,促進家庭和諧,使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保護,避免因案件審理周期過長,使未成年人權利保護處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造成未成年人心理壓力,影響其身心健康,導致影響其生活、學習和成長教育。

     

      “貼心關愛”。在重點社區(qū)設立“心理審判援助”室,對社區(qū)居民普遍關注的案件開庭和調(diào)解時,將心理疏導貫穿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深入分析和揣摩當事人的心理,找準問題的切入點,為當事人解疑釋惑、提供建議,引導社區(qū)居民正確處理夫妻關系、家庭關系、親子關系、鄰里關系等,預防“民”轉(zhuǎn)“刑”案件的發(fā)生。邀請心理學家一起深入社區(qū),針對外來青少年、“留守兒童”和社區(qū)矯正人員等特殊群體,開設親子教育、心理健康、犯罪預防等系列講座,并采取發(fā)放法律知識資料、張貼法制宣傳畫等方式,搭建青少年廣泛學法、知法、用法的平臺,關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通過“三心”工作法的有效實施和運用,近年來,一大批未成年被告人重塑生活信心,重新回歸社會。

初審編輯:丁厚勤
責任編輯: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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