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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貨車被交警查獲
車廂內拉的人
大眾網菏澤·海報新聞4月2日訊(記者 吳超楠)近日,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省道351巡邏時,成功查獲一輛貨車違規(guī)載客行為,并對駕駛人進行了處罰。
大眾網記者從單縣交警大隊了解到,近日,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省道351巡邏時,發(fā)現一輛白色微型普通貨車車廂里載著很多人經過,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攔截檢查。
經檢查,貨車駕駛人叫李某華,安徽省碭山縣董莊村人,擁有C4駕駛證,僅能駕駛低速汽車,車廂里坐了九名乘客,安全隱患極大。隨后,執(zhí)勤民警將李某華帶至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經民警詢問,李某華表示,為了方便,直接開著微型普通貨車從單縣拉民工,去安徽碭山梨園干活。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決定給予李某華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因貨運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載客,處以5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
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告誡廣大駕駛人,貨車拉貨,客車拉客,切勿用貨車拉人,讓貨車變“禍車”,同時也要牢記自己的駕駛證所載明的準駕車型,堅決不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這是對他人也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