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縣一面包車交易10年未過戶 賣方成“冤大頭”

2016-12-01 10:38:00 來源: 齊魯網(wǎng) 作者:

  二手車交易過程中因手續(xù)問題經(jīng)常出現(xiàn)糾紛,近日,曹縣居民吳女士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就遇到了一件煩心事。

  記者采訪了解到,2006年,吳女士將自己名下的一輛面包車轉手,由于種種原因,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10年來,該私家車多次轉手,且長期脫審。為避免交易車輛帶來未知的隱患,吳女士打算和現(xiàn)任車主郭先生商議辦理過戶手續(xù),但二人未達成一致,讓吳女士犯了難。

  據(jù)吳女士介紹,她交易的這輛面包車購買于2002年,駕駛四年后于2006年轉手出讓,因為二手車交易辦理手續(xù)太費時間,且買方是一位熟悉的朋友,便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近日,吳女士打算購買新車時,發(fā)現(xiàn)她名下有一輛脫審兩年的面包車,由于當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且車輛長期脫審,導致吳女士購買的新車無法上牌。

  “這輛面包車還一直在我名下,不僅購買新車無法上牌,一旦這輛車出現(xiàn)事故或者有交通違法行為,作為車輛登記人,我將承擔責任,成了 ‘冤大頭’!眳桥空f,“不僅如此,這么多年,這輛車的違章記錄都會算在我頭上!

  經(jīng)過多方查找,吳女士找到了該面包車的現(xiàn)任車主郭先生,但因為審車、保險等各種費用,郭先生不愿意辦理過戶手續(xù)。

  “我常年在外地工作,這輛車已經(jīng)很久沒有開過了,過戶手續(xù)需要審車費用和保險費用,至少兩千多元,而這輛車現(xiàn)在的市場價不足一千元,根本就不值得去過戶。”郭先生感覺十分委屈。

  記者從菏澤市車管所了解到,在機動車買賣過程中,當機動車的所有權發(fā)生轉移,則必須到當?shù)嘏f機動車交易市場辦理交易手續(xù),再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xù),沒有辦理交易過戶的,雙方交易不具備法律效力,車輛產(chǎn)權也不轉移。這樣看來,未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二手車交易,對交易雙方都存在隱患。一旦機動車發(fā)生交通肇事后,賣車人就有可能充當冤大頭,無辜承擔賠償責任,付出一定代價。而買方,雖然擁有了二手車輛,但產(chǎn)權未轉移到自己名下,一旦賣車人后悔,可能會被收回。

  最終,經(jīng)過協(xié)調,由吳女士承擔所有的審車費用和保險費用,雙方才達成一致,決定辦理過戶手續(xù)。

責任編輯: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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