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菏澤5月29日訊(記者 李 亞)5月13日,本網報道了天香公園26只游船被拖走,游船經營者至今未能要回的事件(http://albanianentrepreneur.com/news/201205/t20120513_7128985.htm)。時隔半個月,開發(fā)區(qū)園林管理處趙王河綠化管理所所長劉盼兵再次找到大眾網記者,對市水利局的說法提出質疑。而后來在天香公園游船經營招標中中標的王學憲也向記者講述了自己雖然中標但無法經營的滿腹委屈。事情過去8個月了,天香公園的游船依舊閑置著,究竟管理權是誰說了算呢?
前經營者百般不解,誰能解答?
劉盼兵說,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2011年10月2日深夜游船被拖走,后來他主動聯(lián)系了水利局綜合科科長王磊,但王磊告知劉盼兵他和水利局的領導在包頭出差。劉盼兵質問,在從未向當事人下達扣船通知文書,也不知道他們違反了水利法規(guī)的哪個條款的情況下,趁著深夜將游船拖走,這種執(zhí)法行為是否合法呢?又是憑那一條法律規(guī)定扣押船只長達八個月呢?
此外,在趙王河水域經營游船的不止天香公園一處,為什么別處的船只并沒有被拖走呢?事后,劉盼兵得知,水利局于2011年已把天香公園水面承包給一個叫王學憲的人來經營游船!拔覀兊暮炗喓贤2007年,他們中標是在2011年,我們的合同在先,水利局中標協(xié)議在后,2008年城市管理權限劃分以后水面才由水利部門管理。難道因為管理職能劃分,我們的合同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了嗎?”劉盼兵將心中的疑惑告知記者。
劉盼兵希望水利局的負責領導能解答他的質疑,調查核實后盡快處理此事,歸還他們被扣的船只和合法經營權。
中標了不能經營,8個月過得真苦
不單是原游船經營者百般不解,現(xiàn)在中標者王學憲也是心里苦水無處可倒。
王學憲說,2011年9月29日市水利局通知去開會,到了才知道是要針對菏澤趙王河水域游船經營項目進行招標。最終,王學憲以每年4.1萬元的價格取得了一號碼頭,也就是中華橋到丹陽橋水域游船的經營權,并簽下了中標文書。在招標現(xiàn)場,市水利局聲明不中標者7天內自動清場,如不自己退場,水利局水政執(zhí)法將強制將船拖走。中標文書中寫明,除中標者外,不準其他單位或個人再私自經營游船或其他娛樂項目。
10月6日,王學憲按水利局工作人員劉效軍通知,把游船吊去天香公園,但卻遭到了劉盼兵等人的阻止和謾罵。劉盼兵聲稱,陸地碼頭管理權歸市政管理處管理,禁止王學憲將游船靠岸。王學憲告訴記者,在天香公園現(xiàn)場,開發(fā)區(qū)園林的兩個副經理抓住他,劉盼兵向他的眼睛上打了一拳。后來110趕制現(xiàn)場,事情才算暫時告一段落。
互相阻撓游船經營,矛盾再升級
今年4月14日,王學憲路經過天香公園時,看到他人新購的11只船停放在天香公園內,有人在售票,游船要下水,王學憲便上前阻止。再一次引發(fā)雙方的矛盾沖突,15日又重新上演了前一日的那一幕。
16日,開發(fā)區(qū)園林工作人員龐志平帶領外號“龐ⅩⅩ”為首的20多個社會人員來到天香公園。“龐ⅩⅩ”稱,不允許王學憲經營游船,否則他全家都別想好過。還說天香公園里的游船已經賣給他了,要求王學憲也把船賣給他。王學憲開始并不同意,但無奈于對方人多,最終同意以5萬元的價格賣出游船。但付款時,“龐ⅩⅩ”只交付了3萬元,王學憲拒絕了他的要求。
4月18日,“龐ⅩⅩ”再次找到王學憲脅迫他賣船,并在新天地公園水利局辦公室處強行拉著王學憲不讓他離開。無奈下,王學憲再次撥打了110求助,才得以解脫。
市水利局:呼吁社會支持統(tǒng)一管理
帶著劉盼兵的困惑和王學憲的委屈,記者聯(lián)系到市水利局副局長吳東振。吳東振說,趙王河水域多處停放游船非常影響市容和趙王河景觀,市領導多次批示要求水利局進行規(guī)范管理。
“去年,在經營過程中曾發(fā)生一起游客溺水事件,死者家屬把水利局和城市管理局同時告上法庭,但由于水面管理權在水利局,被判賠償死者家屬7萬元,F(xiàn)在市水利局正準備上訴!眳菛|振從市民安全考慮,呼吁社會支持游船統(tǒng)一管理,“這是對游客負責任,對沒有合法證件的游船經營,我們只能依法取締。”
記者幾度提問:對水利局實施管理前已經簽訂的游船經營合同,應當如何妥善處理?吳東振副局長未作回答。
(責任編輯:劉嵩岳)